| 按培养要求撰写学位论文。
五、颁发证书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六、全部学费: 27000元/每人
七、招生方向:
行政管理与公共事业、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党群事务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公安与司法管理、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电子政务、公共财务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市场经济管理、公共经济组织管理、大众传媒管理、文化旅游事业管理、城乡社会发展管理、文化市场管理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2008年6月 百川·学苑中心
地址:天津市卫津路43号B座财富大厦504室
电话:23045300
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
网址:www.yookao.com
百川·学苑中心十月联考招生相关链接:
http://www.yookao.com/mpa/mpaz/09241447376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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