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MBA资讯 MPA资讯 MEM资讯 MPAcc资讯 名师观点 经验之谈 数学精华资料 英语精华资料 语逻精华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 > MPA资讯 > 正文

天津财经大学08年MPA招生简章

编辑:百川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20 17:16:40

  天津财经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天津财经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应用经济和工商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七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14个博士点、24个硕士点和工商管理(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MPA)等专业硕士点,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天津市重点或重点发展学科6个,形成了层次完整、形式多样的办学体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年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但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也可申请报考。

  二、招生方向

  公共财政管理、政府税收管理、政府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滨海新区公共管理系统创新(特色方向)

  三、培养目标与特色优势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和专业化要求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应用型、高层次、复合型公共管理领域急需的专门人才。我校MPA培养的特色和优势在于:

  1.专业方向:“天财”MPA的培养紧密依托于学校传统的财经类优势学科,特别是财政管理、税收管理以及社会保障等。在专业方向的选择上,紧密把握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特别是结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于行政管理体制提出的新要求和新理念。

  2.课程设置:“天财”MPA的课程设置除了公共管理类的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包括宏观经济、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选修课;“约题学术讲座”将不定期的邀请校外专家和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实践者来学校进行讲座。

  3.案例教学:将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中的比重,通过具体问题的分析来提高学生的公共管理水平和综合专业素质,力求使学生具备解决实际问题,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日、26日,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方法和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7月6日至1 6日登录市学位办网页(<http://211.81.22.16>),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下载资格审查样表。

  外地考生若在当地报考请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查询各省市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及网址。

  2.现场报名

  考生本人持报名资格审查样表、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于2008年7月18日-21日(8:30-11:30、14:00-17:00)到天津师范大学南院(八里台校区)逸夫楼二楼多功能厅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天津师范大学南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八里台卫津路241号)。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带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FS:PAGE]及复印件(有本科学位证的考生请同时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08年7月18日-21日(8:30-11:30、14:00-17:00)到天津财经大学马场道校区(马场道123号)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如此期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可拨打28171151与周老师沟通,另行约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外地报考考生可于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六、学费

  29000元(不含教材费),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两年缴纳。

  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八、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42个,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在职业余授课。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东院B座104室, MPA教育中心

  电话:022-28171151    022-88181330    022-28194215

  传真:022-28171151

  电子邮箱:mpa@tjufe.edu.cn

  联系人:周老师         非工作时间请致电:13752332798(陈老师)

  网址:http://cpm.tjufe.edu.cn/mpa/index.htm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考前辅导班事宜,请于资格审查时进行咨询报名。

  天津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08年6月

百川·学苑中心

地址:天津市卫津路43号B座财富大厦504室
电话:23045300
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
网址:www.yookao.com
百川·学苑中心十月联考招生相关链接:
http://www.yookao.com/mpa/mpaz/09241447376063.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