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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10年在职MPA复试通知

编辑:百川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4 10:56:56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76号《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研究决定,2010年在职MPA(单证)的复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组织和原则
  1、学校专门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长为组长、研究生院及公共管理学科负责人参加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
  2、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树立品牌意识,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全国MPA教指委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分数线
  2010年我校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线为:三门联考总分160分;单科分数线为:综合知识40分,英语35分,公共管理基础75分。
  三、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1、笔试(占复试成绩的30%)
  笔试科目:政治理论课(闭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月8日(周六)下午14:00-15:30
  笔试地点:天津财经大学C座二楼
  考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对社会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2、面试(占复试成绩的70%,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①对相关公共管理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占40%)(重点考查考生运用专业知
  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②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占25%)
  ③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的经历与业绩(占25%)
  ④专业背景、学习培训经历(占10%)
  面试时间:2011年1月8日(周六)上午8:30-12:30
  面试地点:天津财经大学C座二楼
  四、录取办法
  实行差额复试录取。
  五、复试费用
  120元/人。
  六、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时已资格审查)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未资格审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
  格审查表原件(单位盖章)。
  考生若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联系。
  电话:022-88186371、13612167056 郭老师 周老师
  传真:022-88186371
  附:复试名单(点击下载)
  祝各位考生复试成功!

  天津财经大学MPA中心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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