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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

编辑:百川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4 15:24:04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和专业化要求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应用型、高层次、复合型公共管理领域急需的专门人才。基本要求包括: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复合型、应用型的知识结构,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发展、新趋势和新特点。
  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指挥、激励、文字阅读与理解、口头与文字表达、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贯穿在其中的创新能力。
  4.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二)招生、学制与学习方式
  招生对象为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同时欢迎企业及各界符合条件者报考。
基本学制为学分制,学习期限为2――4年。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后,学员即可撰写学位论文。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案例分析报告、对策研究、政策评估等为主要形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三)社会实践与专题讲座
  学员应根据专业方向要求参加社会实践活或专业实习活动,形式有社会调查、专业研究、专业实习等,并鼓励学员开设反映改革实践和学科前沿的系列专题讲座,为撰写学位论文作准备。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员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与专业方向领域的管理实践和改革内容紧密联系。论文形式不限,可以是专题研究、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重大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但字数不应少于两万字。学员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顺利通过天津财经大学MPA管理中心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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